近期,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中,查处了5起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违法车牌:云LLXXX7
违法时间:年2月5日23时34分
违法地点:文笔路与建宁路交叉口(北向南)
处罚措施: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车牌:云A1XXX3
违法时间:年2月5日21时51分
违法地点:文笔路与天桥路交叉口(北向南)
处罚措施: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车牌:云LVXXX7
违法时间:年2月5日20时56分
违法地点:文笔路与天桥路交叉口(南向北)
处罚措施: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车牌:云LNXXX3
违法时间:年2月5日20时56分
违法地点:中和路与建安路交叉口(西向东)
处罚措施: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车牌:云S6XXX0
违法时间:年2月5日17时57分
违法地点:西澜线与大庄路交叉口(北向南)
处罚措施: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
交警提示:宁停三分保安全,不抢一秒丢性命。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闯红灯是对生命的亵渎,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闯过了,你可能比别人快一秒,闯不过,你就可能比别人快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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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