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协商在基层”工作开展以来,弥渡县*协始终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协的安排部署,强力推动*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及时研究出台了《弥渡县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提供有力保障,争取县财*从年起每年安排“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16万元。成立了由县*协主席任组长,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县*协秘书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弥渡县“协商在基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协商在基层”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协各副主席、各专委会切实加强对所联系八个乡(镇)“协商在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察,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年,弥渡县新街镇、弥城镇毗江社区率先开县“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开展协商议事活动2次。年以来,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召开“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全4次,主要领导和分管副主席率队深入8个乡镇,开展全覆盖督促指导工作2轮,全面推动“协商在基层”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稳步开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资金28.53元,打造“协商在基层”议事室11个(其中8个乡各1个,村级2个、县级1个),全县8个乡(镇)共开展“协商在基层”议事活动17场次,实现了全县全部乡(镇)都有2场(次)以上议事活动开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开展协商议事活动时,弥渡县*协注重把协商为民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各乡镇开展的9项议事活动,议题紧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在组织开展协商议事活动中,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群众的事由群众商量”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广大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基层协商议事活动中来,实现了群众的事由群众在议事活动中商定,更好地体现了“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初衷,达到了通过协商议事活动,促进基层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达成共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