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16时40分,大理宾川县拉乌乡碧鸡村委会山茶花水井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在大理州委、州人民*府的领导下,宾川县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科学有序处置森林火灾。经过名参战人员的日夜连续奋战,截止4月2日23时30分,明火已全部扑灭。
火灾发生后,宾川县迅速组织扑救,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州委常委、宾川县委书记岳黎松、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泽亮亲自带队,分别在新田、哨房山两地火场最前沿设立指挥所,全面、全程调度、协调、指挥扑救工作,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何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韬,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苏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周晓芳,县委常委、县人武部*委郭书杰,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史强,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选斗,副县长王建春、杨映红、杨武、陈云吉、赵柱钧和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杨斌等县委、*府领导都亲临火场一线,参与到调度指挥、送水、后勤保障、防火带砍除等具体工作环节。
前线指挥所根据火情及时调整扑火方案和扑火人员,抓住最佳时机,果断下令处置;参加扑火的广大官兵和人员,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克服山高、坡陡、林密的困难,同心协力,抓住一切有利时机扑火,最终于4月2日23时30分成功扑灭全部明火。
据悉,该起山火是因为清明上坟祭祀用火不慎引发的森林火灾。
宾川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徐其翔:接到火警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委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分组对火案进行侦破,及时进行走访,确定嫌疑人。同时,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勘察,提取现场遗留物证,通过大量取证,最终锁定哨房五组村民陈某某。据她介绍,她在上坟过程中私自用火点香,不慎点燃坟墓旁边的茅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经查,拉乌乡碧鸡村委会村民陈某某于3月30日下午14时30分许,带儿子、孙子到碧鸡村委会哨房山小龙潭后山山茶花水井上坟祭祀。到达现场后,陈某某采集茅草用于点香祭祖,操作过程中因处置不当,进而引发了森林火灾。
这次上坟因为我失误,用茅草来点香纸火,不慎引发了森林火灾,接下来只能等待法律制裁。所以我现在后悔莫及,希望大家不要学我。
目前,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据了解,此次火灾扑救,共投入兵力人(其中,宾川县、弥渡县、鹤庆县、剑川县、祥云县专业扑火队共计人,州城镇、金牛镇、大营镇、力角镇、乔甸镇、宾居镇半专业扑火队共计人,部队官兵人、县人武部民兵60人、钟英乡半专业扑火队和干部职工75人,拉乌乡半专业扑火队和干部群众人、平川镇半专业扑火队和干部群众人、县级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人),共出动运兵车辆、水车3辆、摩托车辆,直升机共计飞行3架次、6小时45分,洒水6桶(约48吨)。火场过火面积初步统计约58公顷,起火原因已查明,嫌疑人已控制,扑火人员安全,无人员伤亡。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委、县人民*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务必确保人员安全,彻底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防止新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近期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清明节前后,上坟祭祖人员较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被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期间,大家外出上坟或踏青活动逐渐增多,在此温馨提醒大家,文明上坟、禁止用火,,如上坟期间发生火情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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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松江张兴祥周云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