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昨日(12日),一则“大理州弥渡县两个银行搞公务接待,过量饮酒后,信用社一名女职工‘非正常死亡’”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对此,弥渡县外宣办工作人员表示,女职工李某参加的饭局系私人聚会,并非单位酒局。由于家属拒绝尸检,死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县农信社
饭后死者被送到宿舍
次日没上班才发现“情况不妙”
微博网友爆料称,李某今年32岁,文山人,生前任职于大理州弥渡县农信社。11月7日晚,陪上级领导饮宴,买单单位为弥渡县农信社办公室,共两桌人参加饮宴。该网友还称,酒局中,李某喝了大量白酒大醉而归,次日便被发现在宿舍中死亡。
随后,在一份编号为“弥农信联号”的《关于员工李某非正常死亡的重大事项报告》中,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释称,年11月7日下午5点40分左右,大理办事处*群科戴某某到弥渡县联社下乡调研,戴某某与弥渡县某银行联系,弥渡县该银行安排了吃饭。应戴某某要求,弥渡联社*群工作部安排弥渡县农村联社副主任字某某、审计部李某、*通分社张某,参与到弥渡县城“古道饭庄”吃饭。
吃饭期间,县某银行参加人员薛行长、两名副行长、办公室主任,中途另一桌银行员工前来敬酒。吃饭结束后,各自回到住处。字某某将李某送到城南分社宿舍,李某说没事,字某某便回去休息。
11月8日早上,李某没到单位上班,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李某的电话,但一直没有接通。随后,工作人员到宿舍中发现李某“情况不妙”,医院抢救,医院及时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时,医院已出具死亡鉴定书。
这份盖有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章的文件显示,联社在李某死亡后通知了家属并报了案,同时向县委、县*府,县纪委、县*法委等进行了报告。
知情人
饭桌上喝了多种酒
两桌花费元
昨日,“古道饭庄”的员工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11月7日晚餐时有20多个银行系统的人前来吃饭,一共坐了两桌。他们喝的是饭店方提供的青稞酒,至于饮酒量有多少,员工已记不清,但当晚8点一行人离开时,看起来都还比较清醒。目前,有关方面已到饭庄调取了当晚的监控视频。
据知情人士透露,11月7日下午6点左右,弥渡县农信社和弥渡县某银行一行两桌,总共约20人在“古道饭店”吃饭,期间喝了多种酒。除农信社和某银行参与接待的人员外,在饭店吃饭的另一桌银行职员也来给大家敬酒。这一顿饭吃到晚上8点左右,两桌一共花了元,人均消费接近元。吃完饭后,由弥渡县某银行签单。
元的消费记账网络截图
该人士透露,弥渡当地消费不算高,一般一桌四五百元就够吃了。
弥渡外宣办
一共三桌其中两桌是接待
账单是两桌接待的费用
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网络上已经在流传此事,但相关的情况和细节并不真实。至于李某的死亡是否和前一晚的饭局有关,待调查后统一发布。
弥渡县外宣办柴主任表示,当天警方已介入调查,确认李某为非正常死亡。
柴主任说,通过调查了解到,戴某某是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理办事处的一名员工。柴主任称,11月7日,李某并非是因为工作聚餐,而是私人聚餐。“当时是有三桌,其中两桌用于接待,另外一桌是私人饭局,李某在私人饭局的那一桌。”柴主任表示,网上所晒出来的账单是接待那两桌的账单,不是李某当天消费的账单。“他们那一桌是自己买单的,单子还在他们自己手里。”
“因为家属不让解剖,只知道她喝了酒,具体喝了多少,是否是因为喝酒过量死亡还没有定论。”柴主任说,李某的死亡原因,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问题也还在协调。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方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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