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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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1/9 21:30:00

10月11日至1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跃兴率部分州十四届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宾川县、弥渡县,对宾川县宾居镇国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鸡足山镇寺前村乡村清洁工作,弥渡县红岩镇古城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工作、新街镇上马台村美丽村庄建设、寅街镇大庄村农村厕所革命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弥渡县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会上,州人民*府和宾川县、弥渡县人民*府作了《条例》落实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跃兴强调,各级*府和相关部门要持续巩固《条例》实施成效,聚焦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贯彻《条例》,强化监督落实,确保全州乡村清洁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认真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解决措施,扎实有效地在具体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州人大环资委要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好执法检查报告。

就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李跃兴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贯彻《条例》与洱海保护治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相结合,高位推动《条例》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对《条例》知晓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群众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意识。要进一步强化《条例》实施的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规划引领,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两污项目争取和违建整治力度,在实践中对监管模式、运营模式不断进行完善。要进一步强化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推动组织领导、资金筹措、督查处罚、挂钩包保、考核评价、示范带动、宣传发动等工作环节形成规范,确保全州乡村清洁工作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发展。

州人民*府副州长李苏,州级有关部门及宾川县、弥渡县有关领导参加相关活动。

文:大理日报记者关友芳

图: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周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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