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理日报
□ 通讯员周应良姚香妹
近年来,我州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力度,以“四抓四强”提升文物保护活化利用水平。
抓体系,强队伍。为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州委、州*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州现已成立13个非遗保护机构,其中州级1个,县级12个。成立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配备从事非遗保护与管理工作的人员人,现有注册志愿者余人。施树人被授予“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马朋君被授予“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优秀个人”,剑川县石钟山石窟文物保护员段金明被评为“年度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
抓责任,强治理。统筹文旅与发改、公安、财*、国土、环保、住建、海关、工商、民宗等力量,创新协作机制,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有效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职责。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发改、公安、国土、民宗、环保、工商、文旅、风景园林管理、海关、消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文物安全工作联席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与12县市人民*府和州级文物主管部门签订了《年度文物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强化了目标管理。积极开展打击文物盗掘专项行动,对打击文物犯罪绝不手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抓转化,强利用。充分发挥文物保护事业在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相继建成博物馆、纪念馆并实行免费开放,全州年接待参观者总量超过万人次,参观人数与免费开放前相比增长80%以上,文物资源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强劲动力。*府主导,创新文物保护模式,通过划转土地,对洱海保护搬迁的“小镇”发现的文化遗迹“五指山遗址”实施保护和利用,新建考古保护大棚,实现“五指山遗址”的科学有效保护及展示利用。
抓特色,强宣传。结合大理三月街等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每年举办文化遗产展览、展演活动近50多场次,融合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展演活动达多场次。充分利用中央、省、州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新媒体,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推出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保护专题内容。大理文化遗产宣传频频亮相于央视、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北京卫视、微视、映客、抖音等热门平台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不断涌现。公开出版《大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萃编》《大理州民族文化资源普查报告》等非遗研究成果。白剧、弥渡花灯、弥渡民歌、剑川白曲、白族大本曲等音像制品纷纷发行。结合数字建设,建成下关沱茶制作技艺数字化博物馆、大理州非遗数字博物馆,建成上线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库,促进遗产保护与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