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年来,严查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不断深入推进,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被广泛传播。
然而,在如此高压的态势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是查处了一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也发现许多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现对10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年6月3日晚,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弥城镇建安路与毗江路交叉口路段,查获钱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D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现场对钱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ml。
案例二
年6月3日晚,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弥城镇北连接线与文笔路交叉口路段,查获周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EU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现场对周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3mg/ml。
案例三
年05月11日,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弥城镇北连接线与文笔路交叉口路段,查获李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33mg/ml。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某①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②在驾驶证公告停止使用期间仍驾驶摩托车;③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④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元,驾驶证记14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拘留5日。
案例四
年05月11日20时52分,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弥城镇文笔路与弥城北连线交叉口路段,查获王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GD号小型汽车,现场对王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35mg/ml。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
案例五
年5月26日10时15分,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西澜线K+M路段,查获张某某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且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现场对张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48mg/ml,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某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②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③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记26分。
案例六
年5月28日15时06分,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西澜线K+M路段,查获自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WB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且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现场对自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75mg/ml。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自某某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②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记14分。
案例七
年5月28日20时02分,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弥渡县苴力镇先锋公路,查获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现场对张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ml。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某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③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④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元。
案例八
年3月12日19时31分,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弥渡县人民路与毗江路交叉路口,查获卻某饮酒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云LJ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现场对卻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ml。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卻某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九
年2月26日,彭某某醉酒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云LDJ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且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彭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经鉴定,肇事驾驶人彭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mg/ml。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彭某某①醉酒驾驶机动车;②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③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三项交通违法处以罚款元,吊销彭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十
年3月15日,李某某醉酒驾驶云L0A号轻型栏板货车,在弥城镇文笔路与天桥路交叉口路段与文笔路西侧电杆防撞墩相撞后,又与停放在文笔路西侧的云LZX号轻型栏板货车及行道树相撞,云LZX号轻型栏板货车又与云LBC号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三车及行道树、电杆防撞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肇事车辆驾驶人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mg/ml。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提醒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上述案例和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引以为戒,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记于心、践于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原标题:云南弥渡:交警曝光10起典型酒驾醉驾违法案例
来源:大理交警
编辑:李北
审核:祝小涵
作者/来源:此时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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