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条例》实施以来,弥渡县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及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创新治理方式,把年确定为“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年”,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为切入口,以“多元+”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实更接地气的举措贯彻落实《条例》,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新实效。
“多元+自治”,筑牢一线堡垒。一是构建“村事大家管”民主治理体系。成立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实行村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兼任理事长、监事长,将*员选入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全面加强*的领导。现共有村民理事会个。其中,村*支部书记或村民小组长兼任理事长一肩挑比列达到99%。推选产生村民监事会个。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每个自然村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然村村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两项基本规章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移风易俗客事从简规定》等农村社会专项制度,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三是夯实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共成立8个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8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个村民调解小组,培养人民调解员人,设立调解工作室个,成立女子调解队42支。特别是对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调解室
女子调解队
村规民约
“多元+综治”,增强整体合力。一是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整合网格员、驻村工作队员、治安志愿者等力量,形成信息互通、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89支人,全面参与巡逻巡防、大型活动安保、日常信息收集、提前介入纠纷调解等工作,补齐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短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活动,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治安志愿者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三是深入推进“综治双进”。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营造共建共享平安企业治理格局。苴力镇以苴力敬老院、荣兴石场、宾南高速项目部作为试点,在苴力敬老院设立社会组织调解室,在荣兴石场设立非公企业调委会,结合宾南高速重点项目建设易产生矛盾纠纷等实际情况,在宾南项目驻地成立临时专业调委会,解决因宾南高速建设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当事人的纠纷,达到定纷止争。
“多元+法治”,全力保驾护航。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法治弥渡建设规划(—年)》和《弥渡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切实加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学法力度,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司法人员的监督,保障*法部门公正廉洁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以《民法典》宣传为契机,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双普法”责任制,针对不同的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托《法治弥川》《法治微课堂》等宣传平台以及法治花灯剧目宣传手段,不断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着力提升全面法治意识,全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抓实法治宣传“九进”活动,营造干部、群众、学生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创建,创建了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了6个州级“法治乡镇”、62个州级“民主法治村(社)”、7个县级“法治乡镇”、86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创建率达97%。
三是抓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并逐步向村民小组延伸。建设开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是开展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培训,每月至少开展好2至3次培训,以便更好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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