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弥渡县消防救援大队便民服务窗口制作并出具了首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这是弥渡县消防救援大队首次出具以“告知承诺制”模式、信用承诺为基础的行*许可的意见书。
“告知承诺制”推行后,按照即承诺即下发意见书的原则,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消防业务受理窗口进行申报,经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无误后,阅读承诺告知事项后签字承诺,便可当场领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创业。
在办理现场,首家申请办理“告知承诺制”的弥渡佳遇宾馆提供的相关材料、程序符合法定形式,陶建州大队长当场作出行*许可,即刻向其发放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同时,并告知场所申请人,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大队将派员前往其场所进行实地核查。6月29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前往弥渡佳遇宾馆进行现场检查,该场所现场检查内容与承诺内容一致,检查合格。现已将该场所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至此,圆满完成首家告知承诺制办结工作。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践行“学*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及业务窗口受理人员对《消防法》修改内容的学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加深对条文的理解认识,统一贯彻执行标准,继续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更好的服务于民,方便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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