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征集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公告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年5月1日起施行。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欺诈骗保行为,侵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挑战的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公平正义,侵蚀的是国家医疗保障的制度根基,打击欺诈骗保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州医保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征集欺诈骗保问题线索活动。现向全州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问题线索,重点为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将按照《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给予元到10万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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