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闲林职高
根据余杭区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依照余杭区教育局年第二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现将我校具体教师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RECRUITMENT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年应届毕业生及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毕业研究生;
(2)全国“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
(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其中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放宽至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限报考特殊教育岗位)。
2.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招聘条件RECRUITMENT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纪、*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可放宽至5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4.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①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全国“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③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的人员;
④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⑤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6.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职教口语专业课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一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考生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符合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按学历所学的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届、届全国“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7.已经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余杭区教育局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报名RECRUITMENT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年3月26日9时—4月1日16时。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