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鸿才到弥渡县弥城一中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青少年犯罪预防与自我防范法治讲座,为该校学生上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弥渡县弥城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长为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鸿才颁发聘书,聘请李鸿才同志为弥渡县弥城镇第一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
法治课上,李鸿才同志为同学们讲述什么是犯罪,《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结合相关案例以案释法,给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性侵、电信诈骗的真实案例,剖析了犯罪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要求学生从四个方面加强自我防范:一要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二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三要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有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法治课上,学校师生认真聆听。通过法治课,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获得全校师生阵阵掌声。
来源/李鸿才/师斌
图片/师斌
编辑/杨乾萍
编审/段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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