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通知
年度城乡国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参保对象弥渡县行*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02缴费标准根据《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大理州财*局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州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大医保通[)31号)文件精神,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
03征收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弥渡县税务局
04缴费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全面完成全县征缴工作
05缴费方式1.参保对象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