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抚资金发放时间的
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潍坊市退役*人事务局潍坊市财*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潍退役*人字﹝﹞48号)要求,自年1月起,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特此公告。
寿光市退役*人事务局
年1月4日
(寿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