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全面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兴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人员实行重奖举报:
一、举报对象范围及奖励办法
对返回兴安区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重奖。
1、对发现并举报境外返鹤的,经确认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奖励元;对发现并举报境外返鹤的,经确认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奖励元。
2、对发现并举报国内返鹤的高、中风险地区,经确认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奖励元;对发现并举报国内返鹤的高、中风险地区经确认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奖励元。
3、对发现并举报未按要求实行隔离管控措施的来自境外或国内高风险地区返鹤人员,奖励元。
4、对发现并举报未按要求实行隔离管控措施的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返鹤人员,奖励元。
二、举报途径
举报-
三、有关说明
1、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
2、接收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四、严禁虚假举报
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他人行为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兴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12月15日
来源:鹤岗市兴安区卫生健康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