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务和电子检务工作规划,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弥渡县检察院严格遵照“远程提讯系统的建设标准”筹备建设远程提讯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弥渡县检察院“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检察工作”,积极与看守所协调,完成远程提讯系统对接调试工作,同时组织办案人员参加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视频培训,充分利用智慧检务成果为检察办案服务,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减少了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传染风险,确保诉讼工作正常进行,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工作不停、不等、不拖。
经前期摸排试用,完成远程提讯系统硬件设备调试、网络连通测试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远程提讯系统于在4月21日上线试运行。
该远程提讯系统使用方便快捷,经预约排序后,可实现检察官与嫌疑人远程视频无阻碍交流,画面同步、声音清晰、音视频效果良好。该提讯系统采用工作网网络连接,以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为核心,包含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示证系统、文件管理系统等为辅助,音、视频效果高清流畅,操作简单,通过呼叫提讯可直接实现点对点提讯。同时通过该系统,被讯问人可以看到讯问笔录,核对后可通过终端录入指纹及签名,检察官即时获得有效文书。
4月21日,弥渡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羁押在弥渡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进行了远程提讯。在远程提讯过程中,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全面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并详细记录讯问笔录,整个提讯过程网络传输信号稳定,影像和声音均能清晰地呈现在双方面前,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交流声音清晰顺畅。通过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进行了核实,详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通过远程提讯助力检察办案,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了信息化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科技强检支撑保障作用日益凸显。(杨淑娟、段启功)
年第24期(总第期)
编审:段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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