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云南日报
“之前,我们村的集体经济不足5万元,而且还不稳定。近3年来,通过把村集体所有的长期闲置林地租赁给光伏发电公司建设光伏电站,每年仅光伏产业一项就能为我们村集体经济增加28万元的‘阳光收入’。”剑川县老君山镇官坪村党总支书记杨梅松说。
年,总装机容量千瓦、总投资万元的光伏扶贫电站落户剑川。剑川县将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至全县8个乡镇40个行政村,以“电站运维+公益岗位+村级公益+奖励补助”的分配方式,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保驾护航”。
“剑川县实施了40个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惠及当地8个乡镇户农户。”剑川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刘江华介绍,年,全县光伏发电量万千瓦时,电费收入万元,平均每个村收入30.05万元。
大理白族自治州坚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突出市场导向、资源导向、产业导向,通过城市拉动型、产业带动型、招商合作型等发展模式,坚持区域化、差异化发展,结合“一县一业”发展思路,不断延伸“特色经济”产业链条,以产业化引领带动村集体经济品牌化发展。
“前不久,县50万头生猪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指挥部给我们村拨付了6万元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和3万元的土地租金,我们将把这笔收入用作村庄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弥渡县红岩镇章岗村党总支书记蔡会才说。
红岩镇章岗村通过成立正大生猪养殖合作社,积极发动农户加入合作社,筹集资金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租赁给正大集团发展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实现多方共赢,有效破解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题。
近年来,大理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坚持规划先行,整合资源资产,积极探索实践项目化、产业化、组织化“三化联动”,引领壮大村级集体“阳光经济”“特色经济”“共享经济”,走出了一条村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新路子。(记者秦蒙琳通讯员周应良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