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归尘,土归土,叶落归根。年3月4日,大理宾川州城镇州城村委会有一位特殊的逝者,他被安葬于一颗桉树下,入土为安,长眠于绿树青山之中,成为全镇首例“树葬”。
当天下午,在白泥山上,一场树葬仪式安静而庄重的进行着。州城村的几名村组干部选了一颗葱郁的桉树,在树下挖好小坑作为墓穴,将逝者的骨灰盒缓缓放入墓穴,最后填土封穴,整个树葬安放仪式简单安静。不立碑、不烧纸、不放炮,没有繁琐的仪式,就这样让逝者以最自然的方式回归自然。
这位逝者是来自州城村委会南五组的五保户李耳聪,刚得知他去世消息,州城村的村组干部便第一时间与他的亲戚取得联系,商讨如何安葬的问题。“火化之后,竖碑建坟安葬,实际上还是占用了土地资源。考虑到李耳聪无儿无女,无牵无挂,生态树葬不失为个好办法,将骨灰安葬在树下,不立石碑,节约土地,环保自然。而且李耳聪生前享受了不少国家政策,以这种方式安葬,也算是为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做了表率。”经过村组干部反复做工作,逝者亲戚终于答应树葬逝者。
提及首例树葬,州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董彦堃表示:“首例树葬是一次大胆的尝试,我们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做了大量工作,能成功也给我们下一步工作打了一针强心剂。一开始,总会有人不理解的,没有墓碑、没有敲锣打鼓,缺少仪式感,但是我相信,随着群众观念的更新,生态环保的安葬方式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树葬能够缓解传统占地、青山白化等现象,还能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既可以满足人们离世后入土为安的心理需求,又可以节约土地资源。我们呼吁并欢迎更多的人民群众加入到节地生态葬和绿色殡葬的行列中来,让生命回归自然,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树青山。
云龙县首例!骨灰撒散生态安葬
2月19日,云龙县首例骨灰撒散安葬,在县民政局、县殡仪馆相关人员和逝者亲戚朋友的见证下顺利完成,这是云龙县实施殡葬改革工作以来首次以生态葬的方式“安葬”逝者,开启了云龙生态葬的序幕。
云龙县漕涧镇仁德村下中嘎一组村民李某某2月18日14时50分因病在家中去世,遗体于当天23时15分在县殡仪馆火化。起初,家属原想按照漕涧当地的传统进行“安葬”,经县民政局干部与逝者家属宣传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后,家属决定简化殡葬程序,实行骨灰撒散安葬,将逝者骨灰以生态葬的方式就近就地“安葬”在县殡仪馆旁边的树林。
逝者哥哥何雄飞说:“我们知道现在实施的殡葬改革政策后,积极响应政府殡葬改革号召,遗体昨晚火化后,今天就按照生态葬的方式,就近就地将我弟弟的骨灰“安葬”在县殡仪馆旁边的树林,这样“安葬”了弟弟也减轻了我家很大的负担。”
据了解,生态葬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树葬、草坪葬、花葬和骨灰撒散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生态处理骨灰方法,具有绿色环保、节约土地资源、降低丧葬成本等特点,是国家大力提倡的一种安葬方式。
弥渡县弥城首例!树葬让逝者落叶归根
年8月10日上午,一场特殊的葬礼正在悄然举行,这也是弥城镇首例生态安葬。
当天上午9时,社区工作人员及菸元一组支部书记、组长将去逝的毗江社区菸元一组刘某汉老人送至县殡仪馆进行火化,随后便将其骨灰盒带至公墓放入一棵小树下的土坑里,掬一把土,竖一块“小石碑”,完成了简洁而庄重的安葬仪式。
逝者最终通过树葬,长眠于一颗小树下,在青山绿水间,以树为家,花草为伴。
树葬是一种以植树代替造墓和骨灰存放,采取深埋的方式安葬骨灰,不修坟墓、不立碑、不硬化土地的安葬方式,是生态葬中的一种。
生态葬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海葬”、“树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