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理州检察机关部署开展
“”进综治服务中心
“检调对接”进综治服务中心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下网格
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下网格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下网格
(以下简称“两进三下”)试点工作
切实将检察人员进网格机制优势
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实现治罪和治理并重近日,大理州检察院通过找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坚持“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己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两进三下”工作模式,推动检力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
该项工作从5月起开始,确定大理市检察院、弥渡县检察院、永平县检察院、鹤庆县检察院为“两进三下”试点工作先行先试单位,试点院以外的其他地区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可经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后,报大理州检察院批准试行。
“两进三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
“”进综治服务中心
重点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二级综治服务中心,以设置宣传专栏、摆放检察服务一体机、下载安装手机APP等检察服务平台,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将检察机关受理信、访、网、电关口前移,深化检务公开、强化法治宣传。对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等,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现场答复,把“检察服务中心”延伸打造成“检察民意中心”,真正实现检力下沉。
2
“检调对接”进综治服务中心
重点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二级综治服务中心,建立检调对接联系站点,主动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纳入社会大调解格局。对在综治中心受理的控告申诉案件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就地开展简易公开听证,重点邀请乡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两委”、群众代表等第三方参与听证评议,以群众“可感、可触、可及”的形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扩大以案释法效果、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实现涉检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调解处理,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体会“身边检察院”。
3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下网格
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将基层社区政治觉悟高、热心公益的群众代表纳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为公益保护志愿者,扩大公益诉讼“朋友圈”,借助外力外援、外脑智慧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在基层网格员中选聘公益诉讼监督联络员,充分发挥网格员面广、点密、深入基层的优势,建立信息收集共享机制,补齐检察机关在基层缺乏“前哨站”和“哨兵”的短板,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实现合作双赢多赢共赢。
4
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下网格
推进刑事执行检察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化管理三者有机结合,通过在网格员中选聘联络员,建立社区矫正监督联络员制度,将检察监督端口延伸至基层最前端,实现对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及时、精准监督。通过网格员参与辅助管理,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可能出现脱管、漏管的线索和身体条件、疑似违规违纪、犯罪隐患等问题,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依靠传统检察监督模式难以对社区矫正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的工作困境,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5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下网格
依托大理州网格化管理体系,在网格员中选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通过对网格员进行知识培训、定期工作联络、重点人员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开展检察监督。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径,利用社区治保主任、政法委员及网格员“人、地”两熟优势,及时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状态及其家庭监护教育情况,协助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监管帮教。会同基层有关单位落实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
大理州检察机关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依托和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单元,推进检察工作与“三中心”深度融合。依法高效处理网格平台反映的问题、事件,加强对类案和系统性问题的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实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第一现场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网格+检察”常态化司法服务,构建资源优化整合、信息互联互通、民生一站服务、矛盾多元化解、法律靠前保障的一体化检力下沉服务网格系统,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大理检察版,为夯实基层市域社会治理基础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