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游新闻(报料s)从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对“文艺黑社会”——大理市邓利勇团伙的23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等一案进行了集中宣判。
▲邓利勇团伙受审现场。图片来源/弥渡县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该团伙头目邓利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上游新闻先后刊发《大理涉黑团伙“不务正业”投百万拍电影主演群演多是手下马仔》、《爱拍电影的大理黑社会68名成员出庭受审,被控十项罪名》报道,对这起涉黑案进行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