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弥渡县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全面提高青少年道德、法治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弥渡县人民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法治护成长”系列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弥渡法院从9月下旬开始至11月初,派出7个由法院干警组成的讲师团队到学校授课和互动。主要宣讲《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用弥渡县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典型违法犯罪实例以案释法。引导不同地区和民族的学生在法治环境下与身边的老师、同学和谐相处,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被害者”,从如何远离校园欺凌侵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向学校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普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第一讲开课
9月29日上午,弥渡县人民法院红岩法庭干警来到红岩镇红岩中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第一讲。
红岩法庭干警利用弥渡县近年来的典型案事例以案释法、以案学法,具体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及预防方式,引导他们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自我保护。倡导同学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法治教育,进一步丰富自身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讲涵盖了红岩镇各地区汉、彝、白、回等民族的在校学生,听讲人数近人,在红岩镇师生的配合下,宣讲课秩序井然。同学们通过此次培训开阔了视野,懂得了只有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远离犯罪。
文/自雅娴
图/刘钰
把“法治套餐”送到寅街镇初级中学
9月30日,弥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来到寅街镇初级中学,为同学们宣讲“向校园欺凌说‘不!’——预防校园欺凌警示教育。”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卢浩云从什么是校园欺凌着手,为同学们带来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比如那些盲目讲“哥们义气”,以为自己参与到暴力事件中是一种“酷”的行为,殊不知这种“耍酷”、冲动行为,往往要付出沉痛的代价。同时,卢局长以中学生打架为模板,计算了一个“法治套餐”供同学们参考:
打架成本=直接成本+附加成本+风险成本
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5日到15日拘留+元至元罚款+至少几十元乃至几十万元的医药费+(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附加成本
附加成本=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心+同学他人鄙视+自己内心恐惧+学习、生活、就业蒙受的巨大隐性损失……
风险成本
风险成本=受害人轻伤、致残甚至死亡+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高额的赔偿金。
最后,卢局长还劝导同学们不做欺凌者,应当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当自己或发现他人遭受校园暴力时,不要害怕、顾虑,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
文/刘钰
图/王潇
弥渡法院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旨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任务,不断增强全县各族青少年学生的法治信仰、法律素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随着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的逐步开展,弥渡法院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使各族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捍卫者、自觉遵守者。
编辑/刘钰审核/欧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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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弥渡县人民法院开启“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传进校园·法治护成长”系列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