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律服务向农村“倾斜”
今年以来,司法局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努力服务和保障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该局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律师进村”等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创建“民主法治村”,形成了以村*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主体、村民积极参与的依法自治工作格局。全市90%以上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标准,117个村被评为镇江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控,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帮教,对生活确有困难者及时落实救济*策,全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纠纷调处;在3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站,建立了一支有30余人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实现了市、镇两级法律援助络的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