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9日消息(记者利声富通讯员赵睿)18日,三亚城郊法院对一*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陈某东、杨某斌、李某尚、高某强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元至元不等的罚金。
12月18日,三亚城郊法院公开宣判一*品犯罪案件,4人贩卖“迷幻蘑菇”*品获刑。图为开庭现场。
经审理查明,年5月,李某尚与高某强商议在三亚贩卖*品牟利,二人商定由李某尚向高某强提供“迷幻蘑菇”并约定高某强售出*品后再向李某尚付钱。年6月10日,李某尚乘坐航班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找到被告人陈某东,向其购买克“迷幻蘑菇”,陈某东遂于6月17日联系杨某斌,在其处购买李某尚需要的“迷幻蘑菇”,并将李某尚提供的邮寄地址交给了杨某斌,杨某斌使用在网吧捡到的“熊某”的身份证,以邮寄“干菌子”的名义通过快递将“迷幻蘑菇”从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邮寄至三亚市。
6月22日,高某强收到杨某斌邮寄的“迷幻蘑菇”后,于当日22时许带着4条“迷幻蘑菇”到三亚市大东海某酒吧,与一名外籍男子见面后,双方商定以元的价格交易12克,外籍男子遂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