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白癜风专科医院 https://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深化消防行*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工作,6月7日,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工作联席会,建立“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
县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孔宪府,县检察院*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鸿才,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白新杰等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孔宪府介绍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及检察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情况,并对“八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原因及建议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李鸿才解读“检消协作”机制制定的背景、目的、内容及重要意义,介绍了近年来弥渡县检察院在消防安全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白新杰教导员全面介绍县消防救援大队职责职能、人员装备等基本情况及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双方领导会签了《弥渡县“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备忘录》。
双方表示,将以此次协作机制签订为契机,充分发挥消防专业优势,全面落实协作机制,持续开展协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如何建立和运行“检消协作”机制,孔宪府检察长强调:
一要提高*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二要强化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形成良性互动,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治理效果。三要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下一步,弥渡县检察院与弥渡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积极落实“检消协作”机制,定期会商研讨,充分发挥“检消协作”机制的优势作用,全力助推化解消防安全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形成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合力。
来源
李明雁杨乾萍
编审
段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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